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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

张静如先生谈中共党史研究的学术规范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0 09:53:05 浏览次数: 【字体:

张静如先生(1933年-2016年)一生著述丰富,但少有专门谈论学术规范的论文。其实,他有很多关于学术规范的见解和认识,只不过他主要精力集中在党史具体问题和党史学科发展等问题研究当中,他更多是通过具体学术研究来自觉地展示出需要遵守的学术规范,同时在具体的教学中提醒学生注意遵守具体的学术规范。

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张静如先生认为:“任何学科都应以一定的理论和方法为指导。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研究作为历史科学的中共党史,当然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和方法”。他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阶级斗争推动历史发展,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等,这些基本观点是中共党史研究必须坚持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方法。

除此之外,他还提出了坚持马克思主义研究党史的一些具体方法,如重视从具体社会结构的角度研究中共党史,从社会组织、社会关系、社会意识形态、社会心理、社会生活方式、社会思维方式等方面开展研究;要坚持历史主义的方法,把党史问题放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进行具体分析;要正确贯彻阶级斗争理论和阶级分析方法。阶级斗争理论和阶级分析方法重视从经济地位、集体意识、集体利益等方面考察历史问题,大大拓宽了历史研究视野。至于在具体实践中出现的把阶级斗争泛化的研究取向,公式化、脸谱化的分析模式,恰恰是违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结果。

要以史料说话、说理,尊重历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总结和吸取历史教训,目的是以史为鉴、更好前进”,而可以为鉴的历史一定是信史、客观的历史,只有建立在这个客观历史基础上才能总结出正确的历史经验教训。中共党史研究要进行客观的研究,就必须尊重史实。张静如先生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出发,强调中共党史研究不能靠想象和推理,要靠确切的史实。中共党史虽然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在研究中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但就学科性质来说毫无疑问属于历史学科,中共党史研究一定要以历史材料说话、说理,否则,党史的政治功能就无法得到真正有效的发挥。学习中共党史一定要处理好中共党史宣传和中共党史研究的关系,宣传有纪律、研究无禁区、发表需守法,宣传必须建立在研究基础之上才能理直气壮和经得起历史考验。历史研究只能依据史实、绝不可容忍虚构和想象。

他曾经跟我讲,某部党史题材电影拍摄前曾经请他担任历史顾问,后来发现个别情节采取了时空移花接木的文艺手法,出于对历史细节尊重的职业习惯,他表示了不同意见,而导演坚持历史剧作中的“小事不拘”。张先生觉得“这不符合史实,这个顾问不能当”。作为历史顾问应当对历史史实负责,既然他无权改变导演的艺术思维方式,他就不能对这部电影的全部史实的精确性向公众负责,所以就辞去了这个顾问职务。

他在1980年代针对流行多年的关于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领导了五四运动的观点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以详实的资料说明五四运动(1919年5月-6月间)爆发时除了李大钊、李达等个别人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之外,实在找不出一大批知识分子具有共产主义思想,十几个人都找不出。他特别指出学术界一些人士长期引用《新闻报》上有关上海“六三”工人罢工的报道作为工人运动对于五四运动所起到的特别作用的依据是不确切的,是引用者采取省略号的办法让人产生的错觉。他的这个观点得到了胡绳的肯定。“五四运动,爆发于民族危难之际,是一场以先进青年知识分子为先锋、广大人民群众参加的彻底反帝反封建的伟大爱国革命运动”,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提出的这个论断科学、客观、准确地阐明了参与五四运动的主体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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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如回忆录《暮年忆往》要有旁证、他证,孤证不立

张静如先生经常跟我们讲,不能掌握一个新材料就下结论,一定要有旁证、他证,这个旁证、他证一定与此证没有关联,否则就是同类证明。他给我讲了几个孤证案例,其中一个是李大钊牺牲前的演讲的史料来源。关于李大钊牺牲前的演讲内容的史料来源,最早来自于张次溪撰写的《李大钊先生传》中提及的相关内容,但这本书没有说是刑场演讲。

1979年北京市委党校主持编写出版的《李大钊传》(这本书的初稿在“文革”前就已经写好)中首次完整呈现这段演讲的全文,再后来大钊先生女儿李星华在回忆录中采用了这个说法。此后,关于李大钊先生刑场上的演讲内容很快成为共识而为社会所熟知。其实,这个史料来源是单一的,就是张次溪撰写的《李大钊先生传》,属于孤证。

1998年我作为博士生刚刚入学不久,张先生在一次闲聊中讲到,他曾经在1950年代初采访过目睹大钊先生牺牲经过的有关司法人员,他们清楚地记得大钊先生神情坦然走向绞刑架,牺牲得很壮烈,但没有发表演讲,而且在法警监督下不可能演讲,也没有演讲对象(现场没有群众)等必需的环境。1983年9月落成的李大钊烈士陵园内以中共中央名义撰写的2000多字的《李大钊烈士碑文》中没有提及大钊先生牺牲前的演讲一事,应该是吸收了学术界的研究成果而实事求是决定的结果。

科学引证与注释

张静如先生专门写过一篇有关《引证与注释》的文章。文章提出:引证要适当,不是引证得越多越好,引证不是编资料,而是为写论文、专著服务,不能让材料淹没了观点;引证观点要有权威性;引用别人话不要用尊称;要引用第一手材料;注释与正文之间隔离线长短要规范,一般叫“五子线”,占一行的四分之一长短。他反对繁琐引证,主张不要把一些常识性的结论也加以引经据典地注释。有一次我去看望他,他说起一个杂志对于他的一篇将要发表的文章中个别内容要引用权威人士话语并加以注释的事情,说对于这些常识性的内容不应该繁琐引证,胡乔木、胡绳等很多文章、著作没有引用别人的话,也没有注释。是否引用他人的表述,不能搞形式主义,关键看有无必要。一些深刻的道理和独一无二的史料,必须要引用别人的,要说明出处。如果处处都要引证、注释,文章就没法写了,也没有意义。

提倡学术批评

张静如先生提倡学术批评,认为学术缺乏讨论和批评,就无法活跃和进步。他在1960年代曾经撰文,对于当时担任领导职务的一位同志提出的李大钊的著述目录有所质疑,结果对方不同意发表,杂志将之搁浅。几十年后张老师还认为这个做法不利于学术发展。曾经有学生对于他的一个学术观点提出了不同看法,张先生还鼓励这个学生把这个想法写成文章予以发表。他还积极倡导在学术会议中开展正常的学术批评,不能以非学术的方式压制提出不同观点的学者。1980年代,一位后来很知名的青年党史学者在一个学术研讨会上对于李大钊五四前后思想变化提出了一些与传统观点不一致的看法,遭到了现场主持会议的老同志的批评。张老师得知此事后,在闭幕会上还提醒了主持人,要鼓励不同学术意见的争鸣。

慎重对待回忆录

张静如先生认为,对待回忆录要特别慎重,那些把几十年前的事说得有鼻子有眼、活灵活现的回忆,又无日记之类的东西为根据,不可信。他不反对使用回忆录,比如有些人物传就可以使用,但是回忆录作为文献资料就不行。他提醒写作者不要被某些生动的回忆录所迷惑、误导。正是秉持这样的理念,所以他在晚年撰写自己的回忆录(《暮年忆往》,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中基本没有生动的对话和场景的记忆描述,而是凭借记忆描述一下大致的印象和意思。对于需要注明时间、地点、人物的回忆,尽量以留存的相关资料为依据。对于缺乏史料和准确记忆的内容,他都不予阐述,所以书中有不少处都使用“记不起来”的语句。

2023年1月3日是张静如先生90周岁诞辰日,谨以此文表达一个学生对老师的深切怀念!

来源:山西党史网